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,由其中一方(基本为卡车公司)拟好协议文本,提交给对方审核。
(一)初步审核我部收到协议文本(需有货物丢失损失赔偿条款货或相关风险赔偿说明)经初步审核无异议后,以邮件形式发给股份财务部及合规部领导进行财务结算、法律合规方面的审核。若有任何问题,则根据领导意见与对方卡车公司协商更改,直至没有任何问题为止。
(二)呈报公文经过邮件沟通,股份财务部、合规部领导以及我司财务部同意此项业务开展,联运产品负责人可进行呈报公文。呈报期间,跟踪公文处理进度,适时提醒领导审批,以加快公文审批。
(三)协议签署公文审核通过,通知合作的卡车公司,由其中一方将协议文本打印4份,完成签字盖章后,寄回给对方。我司总裁签字后,协议流转至股份办公室盖海航公章(以海南航空名义与外国卡车公司签署合作协议)。
(四)协议留存完成协议签署流程并确认无误后,股份办公室存档一份(国内监管卡车由我司人资行政办公室存档一份),卡车公司存档一份,剩余两份留存我部,并做扫描电子归档。至此,卡车协议签署完成。该过程中需注意收件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的确认及文件保护,确保文件能够完整无缺失的在相关单位流转。